更多
返回

注册公司

了解企业类型——股份有限公司

时间:2016-03-23    来源:莱尔

 股份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,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。设立股份有限公司,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。由于所有股份公司均须是负担有限责任的有限公司(但并非所有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),所以一般合称“股份有限公司”。
股份有限公司有以下特征
1.股份有限公司是独立的经济法人;
2.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少于法律规定的人数;
3.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,其限度是股东应交付的股金额;
4.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的股份,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的办法筹集资金,任何人在缴纳了股款之后,都可以成为公司股东,没有资格限制;
5.公司股份可以自由转让,但不能退股;
6.公司账目须向社会公开,以便于投资人了解公司情况,进行选择;
7.公司设立和解散有严格的法律程序,手续复杂。
 股东的资格证明
1.发起人(股东)为企业的,出具加盖本企业公章的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副本复印件;
2.发起人为事业单位的,出具加盖本单位公章的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》复印件;
3.发起人(股东)为社会团体的,出具加盖本单位公章的《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》复印件及民政社团管理部门确认的《非党政机关所办社会团体证明》 ;
4.发起人(股东)为工会的,应提交加盖本单位公章的《工会法人证书》复印件和区、县级以上工会同意投资的批准文件;
5.发起人(股东)为自然人的,出具该人的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的复印件。

上一篇: 了解企业类型——分公司

下一篇: 2016年厦门注册公司流程与费用

版权所有©2016莱尔企业服务
返回顶部